离婚迁回娘家户口,遇到村委会无书记不盖章问
杭州市滨江区刑事辩护律师
2025-05-17
您在离婚迁回娘家户口时,若因村委会无书记不盖章而受阻,这确实可能涉及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规定,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,城市、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,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。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,有责任协助办理相关户籍手续。若其拒绝盖章且无正当理由,您可以通过向上级政府或公安机关反映情况,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除了法律途径,您还可以尝试以下方式解决:1.与村委会成员沟通,了解不盖章的具体原因,并寻求解决方案;2.若村委会成员因故无法履行职责,可尝试联系村主任或其他负责人协助处理;3.寻求当地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的帮助,了解相关政策并请求协调解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您迁回娘家户口的请求需符合户籍管理规定。若您符合迁回条件且手续齐全,有权要求村委会盖章同意。若村委会无正当理由拒绝,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,您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户籍迁移权益。建议您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律师,了解具体迁回条件和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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